邢台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函
各县(市、区)总林长:
当前是鸟类迁徙和集群活动的主要季节,也是非法猎捕、交易和经营利用的多发时期。近期个别县(市、区)陆续发生通过捕鸟网、捕鸟夹等方式盗猎候鸟现象。针对当前形势,各县(市、区)要深刻认识做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,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,坚决遏制非法猎捕等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,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途经我市候鸟迁徙安全。
一、全面落实巡护管理责任
围绕迁徙候鸟等鸟类主要分布区、越冬地、繁殖地、迁飞停歇地、迁飞通道、集群活动区等区域,特别是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的鸟类集群区域,逐点确认巡护责任,并落实到具体责任机构、巡护人员与责任领导,做到巡护到位、看守到岗、责任到人。加强日常巡护,确保第一时间发现、报告、处理违法违规行为。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,消除巡护盲区,提高巡护效率。常态化开展“清网清套清夹”,及时清除非法猎捕工具,在元旦、春节、迁徙季节等重要节点加强值班值守,加密巡护频次。
二、深入开展综合整治
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加强与政法委、网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农业农村、交通运输、邮政等部门联合协作,紧盯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,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链条整治行动,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。严查花鸟市场、农(集)贸市场、餐馆饭店、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,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。 强化综合研判,深挖违法案件线索,追踪大案要案,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社会危害性大、影响恶劣的案件,坚决摧毁“一条龙”犯罪团伙,形成强大震慑,严防死灰复燃。加强鸟类及其制品线上交易监管,坚决封堵非法网络流通渠道。
三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
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,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、世界野生动植物日、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,开展爱鸟护鸟科普宣传,提升公众保护意识。注重加强对鸟类栖息地、餐馆饭店、花鸟市场等重点区域特定人群以及餐饮、快递物流等特定行业的宣传教育,采取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,引导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,主动报告问题线索。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、民间团体和志愿者作用,强化合作交流,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鸟类保护行动,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。密切关注舆情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加强正面引导,开创群防群控新局面。
邢台市林长办公室
2023年11月20日